中国(华夏)纳税人协会联盟
Chinese Taxpayers Association

关于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提升世界纳税人协会话语权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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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完善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健全社区管理和服务机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发挥群团组织、社会组织作用,发挥行业协会商会自律功能,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国家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背景下,加快纳税人社会组织建设,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在社会主义制度建设中能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应研究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明确其主管单位,加快纳税人社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

从现实工作层面来看,国内社会组织也在一直努力推动这项事业。自1997年6月8日中国第一个纳税人组织——内蒙古自治区纳税人协会成立至今,虽只有短短不到十五个年头,但在中国近十多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大好形势推动下,目前全国各地经各地民政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各类纳税人组织已达二百余个。

2002年12月16日,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办税人员分会(简称“分会”)在京正式成立,它是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的分支机构,主管机关是原北京市地方税务。这个组织成立的初心和宗旨是在党的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指导下,维护国家税收权益与维护纳税人权益并重,同时为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服务。规范全市办税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把握并宣传全市地方税收政策的变化情况,编写全市各行业统—的纳税人、办税人员培训教材,广泛、持久地开展对纳税人、办税人员的税收政策、税法知识、办税技能的培训及考评,协助税务机关做好对办税人员的年度办税情况评估及资格复审工作,维护办税人员权益,组织办税人员的工作经验交流及表彰,目的是搭建起纳税人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桥梁,建立起全国各地和谐的征纳关系,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

2004年11月20日,在得知台湾的纳税人协会曾多次提出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要求的信息情况下“分会”毅然决定以中国北京纳税人组织代表的身份正式加入“世界纳税人协会”。此后,“分会”每年赴世界各地参加世界纳税人协会以及各个区域纳税人协会组织的相关会议,有效促进了中国和世界各国关于纳税人权益保护议题之间的交流,增进互相了解,更好地将中国纳税人权益维护事业融入世界格局,从全球交流中找出我们的差距,学些经验,对做好纳税人服务工作有所帮助。2014年5月29日-6月1日,“分会”代表参加在加拿大温哥华举行的“2014年度世界纳税人协会年会”,中国纳税人组织代表刘凤江首次当选为世界纳税人协会董事会董事,使我国的纳税人组织在世界范围的民间组织大家庭中,开始实现了民间外交的“有影,有声,有位”的大好形势。

2012年2月10日-2月11日,“分会”代表参加山东省泰安市纳税人协会承办的有全国八省市地区纳税人、办税人员协会代表参加的工作经验交流、联谊会,来自江苏、浙江、河南、辽宁、福建、新疆等全国部分省市的十一家纳税人组织的二十多位代表,一致提出筹备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的建议。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中国纳税人协会”一直未能在民政部门予以注册。

2018年国家实施机构改革方案,国税、地税部门实施合并,“分会”面临着主管单位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机构变化的问题,其上级社会团体北京市国际税收研究会也面临着与税务机关脱钩的局面。这种情况下,“分会”所从事的国家税收权益与维护纳税人权益难以为继,失去了合法性的基础。与此同时,中国台湾地区一直觊觎“分会”在世界纳税人协会的合法地位,如果“分会”中断与世界纳税人协会的联系,中国台湾地区可能会因此趁虚而入,造成恶劣的国际影响以“分会”为基础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继续深化、坚守在世界纳税人协会中的话语权地位,既具有必要性,又具有紧迫性。

关于此,2014年,全国政协委员、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总裁蓝逢辉曾经在当年政协会上递交了一份“建议尽快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的提案,提案中提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客观上对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社会组织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要求,仅靠现有的社会组织无法完成经济社会发展赋予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难以满足纳税人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服务诉求。因此,创建公正、公平和规范的征纳环境,是国家税收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需要。在税收征纳过程中会产生异议,需要公正的社会第三方进行协调和沟通。在保护国家税收利益的同时,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和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建立公平和谐的税企关系同样重要,这就需要社会组织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成立“中国纳税人协会”是一个值得尝试的举措。纳税人协会的基本宗旨,应该是为依法治国服务,为国家税收服务,为提高全社会税法遵从度服务,为建立一个公平、规范、和谐的征纳关系和税企关系服务,为纳税人服务。纳税人社会组织的成立和建设,应该主要由纳税人和从事涉税服务工作的相关专业人士构成。这些人应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受过高等教育,对国家和社会有归属感、认同感和责任感的有志之士,由这些人组建纳税人社会组织,一定能够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